2026年2月6日,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中央网信办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及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,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(银发〔2026〕42号),对稳定币监管划定清晰红线。文件明确指出,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法定货币功能,事关货币主权与金融稳定,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,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,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也不得在境外发行相关虚拟货币。

这一政策并非临时调整,而是监管的持续强化。2025年11月,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,就已明确稳定币作为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,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、反洗钱等合规要求,存在被用于洗钱、集资诈骗、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。此次八部门联合发文,进一步统一执法口径,封堵跨境监管漏洞,明确境外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境内主体提供稳定币相关服务,境内主体参与、协助或提供相关服务也将被追责。

监管层面明确,国内唯一合法的法定数字货币是数字人民币(e-CNY),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,具备法偿性,受法律保护与存款保险保障,可在合规场景下流通使用。对于稳定币,官方态度明确:不认可、不支持、严监管,坚决守住货币主权与金融安全底线。普通投资者需明确,任何稳定币的持有、交易、转账、投资均属违规,切勿抱有侥幸心理,避免陷入资金损失与法律风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