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法律层面认可虚拟货币具备财产属性,归类为网络虚拟商品与虚拟财产范畴,只是严格划定了财产保护边界,民事交易纠纷不受法律背书保护,刑事侵权场景下会按照公私财物标准予以司法保障,这也是当下币圈各类涉币案件审理通用的判定基准,很多投资者容易混淆货币属性和财产属性两大概念,进而产生虚拟货币完全不被法律认可的认知误区。从基础法律条文来看,网络虚拟财产早已纳入民事法律保护框架,比特币、以太坊、泰达币等主流虚拟币种依托加密私钥完成权属管控,持有者可以独立支配、转让、处置对应币种,获取环节需要投入资金、算力、时间成本,二级市场具备客观公允的流通价值,完全契合法律认定财产的三大核心要件,也就是价值属性、排他管控属性、流转转移属性,单纯否定虚拟货币法定支付、市场流通货币资格,并不会直接抹除其本身自带的财产价值属性。

民事场景里虚拟货币的财产权益保护存在明显短板,即便虚拟货币属于个人名下财产,私下达成的炒币合作、代投理财、场外点对点交易、币种借贷协议,一旦后续出现跑路、违约、资金拖欠问题,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很难获得胜诉判决。相关民事行为会被判定违背金融监管秩序和公序良俗,对应的交易合同直接认定无效,产生的本金亏损、价差损失、履约纠纷全部由参与双方自行承担,法院不会介入追偿交易本金,这也是个人持有虚拟货币和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最核心的区别,持有行为本身不存在合规风险,依托虚拟货币开展各类投资交易则需要全程自担所有风险。除此之外婚姻财产分割、债务执行场景下,虚拟货币同样会被视作可分割、可处置的个人财产,多地高院出台的网络虚拟财产执行指引中,明确将加密虚拟货币纳入可强制执行资产范围,法院可通过协助调取钱包信息、处置对应虚拟资产清偿债务。

需要清晰区分三种不同情形对应的财产处置规则,第一种遭遇盗币、骗币、账号资产被侵占,依托财产属性可以通过刑事报案追责维权;第二种主动参与场外交易、平台炒币产生亏损,无法借助司法途径挽回损失;第三种日常持有、保管、冷钱包存储虚拟货币,合法享有对应的财产所有权,不受第三方随意侵害。日常配置虚拟资产过程中,既要认清其财产属性带来的权属保障,也要重视监管划定的交易红线,切勿盲目开展大额线下承兑、抱团炒币、代投托管这类行为,即便资产本身受刑法保护,交易行为的合规漏洞依旧会造成不可逆的资金损失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