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密货币监管草案并非由单一机构制定,而是由各国政府、议会、金融监管部门及国际组织牵头,联合多部门、跨机构协作完成,核心制定主体涵盖欧盟委员会、美国国会相关委员会、中国央行等八部委及金融稳定理事会等国际组织。

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条例(MiCA)草案由欧盟委员会主导起草,2020年9月正式提出立法提案,欧洲议会经济与货币事务委员会(ECON)负责具体审议与修订,报告员为德国议员斯特凡·伯杰,同时征求预算、工业、消费者保护等多个委员会意见,最终由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共同协商定稿,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(ESMA)、欧洲银行管理局(EBA)则负责起草配套技术标准,确保监管规则落地执行739221_EN.pdf?country=SG¤cy=CNY&f_link_type=f_linkinlinenote&flow_extra=eyJkb2NfcG9zaXRpb24iOjAsImRvY19pZCI6IjVjOGJkYzA0MjJiMGU4ZDktOGI4MTZiMWI2NzlkMmUxMyIsImlubGluZV9kaXNwbGF5X3Bvc2l0aW9uIjowfQ%3D%3D&japan_bespoke_content=false&logged_in=false&mobile=true&inline_doc_id=5c8bdc0422b0e8d9-8b816b1b679d2e13)。

美国加密货币监管草案以国会立法为主导,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、参议院农业委员会与银行委员会是核心起草主体,2025年推出的GENIUS法案CLARITY法案分别由众议院与参议院相关委员会牵头拟定,前者聚焦稳定币监管,后者理清加密资产证券与商品属性、划分SEC与CFTC监管权限,草案制定过程中会联合财政部、美联储等机构征求意见,形成兼顾市场创新与风险防控的监管框架。

中国加密货币监管相关草案与政策文件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,联合国家发改委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金融监管总局、证监会、外汇局等八部委共同制定,2026年2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(银发〔2026〕42号),是在2021年十部门文件基础上修订完善,经国务院同意后发布,明确虚拟货币监管边界与风险处置机制。
全球层面加密货币监管框架由金融稳定理事会(FSB)牵头制定,2023年7月发布全球加密资产监管框架,基于“相同活动、相同风险、相同监管”原则提出顶层建议,2025年10月完成实施情况评估,同时FATF制定虚拟资产反洗钱监管规则,推动各国落实旅行规则,形成国际协同的加密监管体系。
